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0年度广西县域科学发展
十佳县等先进的决定
(2011年7月10日)
2010年,全区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涌现了一批经济实力较强、发展速度较快、质量效益较好的县域单位和一批扶持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先进单位和优胜单位。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增强县域发展活力,促进全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过对列入评比范围的91个县(市、区)201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测算排位、考核附加指标、综合评审和公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藤县、岑溪市、阳朔县、陆川县、东兴市、田东县、博白县、临桂县、宾阳县、苍梧县“2010年度广西县域科学发展十佳县”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
二、授予南丹县、扶绥县、南宁市邕宁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德保县、武宣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天等县、资源县、崇左市江州区、容县、都安瑶族自治县、象州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忻城县、上林县、平果市、蒙山县、贵港市覃塘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合浦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乐县、昭平县、天峨县、宜州市、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等28个县(市、区)“2010年度广西县域科学发展进步县”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
三、授予农发行广西分行、广西科学院、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广西社科院、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二轻工业总公司、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工商局、广西保监局等10个单位“2010年度扶持县域科学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授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接待办、自治区编办、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大常委办公厅、自治区党校、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外办、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烟草局、自治区教育厅、中国银行广西分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团区委、交通银行广西分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自治区农机化管理中心、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审计厅等26个单位“2010年度扶持县域科学发展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市、区)和区直、中直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区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改善民生,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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