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8月1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莫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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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家各部委密集出台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这一系列文件直指中小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破解中小企业发展难题、创造中小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的意图十分明显。

    对广大中小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中小企业专项支持范围扩大

    从5月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通过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申请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发展专项资金。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包含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中博会补助项目等四类,并分别设定了申请条件和补助方式。其中,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支持方式包括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最高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

    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方面,单个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用于弥补代偿损失;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方面,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的50%,每个2007-2009年期间获得的专利补助额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广西参加2010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中小企业都可申请3000元一个展位的中博会补助资金。

    相比去年,今年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最大的不同是扩大了资金支持范围,在“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大类下新划分了“新兴产业建设项目”和“服务环境改善项目”,而“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则是一个新增大类。

    这样的变化表明,国家和自治区越来越注重于对中小企业服务环境和创业环境的改善,对企业自身素质也有更高的期待。搭上这趟政策“顺风车”,中小企业将能更快发展。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获补助

    4月30日,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此次担保资金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比较大,单个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当年获得担保资金的资助额最高可达3000万元。

    业务补助、保费补助和资本金投入是担保资金对担保机构的三种主要支持方式。

    其中,业务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2%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再担保额的0.5%给予补助;保费补助对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资本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新增出资额的30%给予注资支持。

    担保资金一方面为担保机构的业务提供直接补助,另一方面为担保机构扩大规模提供注资支持,这种“双管齐下”的方式对担保机构的发展壮大及更多更快更好地开展业务大有裨益,最终得到实惠的将是倍受融资难题困扰的广大中小企业。

    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5月底,工信部印发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工信部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而出台的一个配套性文件。

    通过打造一批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特色突出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融资、质量、节能、环保、创业、培训、管理、商务、现代物流等一系列全方位的服务,满足集聚于产业集群、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业园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区域和行业中的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需求,这对日益受到技术、物流等公共服务条件限制而举步维艰的中小企业来说非常及时。

    工信部给予示范平台重点扶持,这是国家致力于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的信号。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将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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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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