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18日 来源:玉林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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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市出台了《玉林市创建特色岭南文化名镇(街)名村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创建遴选出大约30个特色岭南文化名镇(街)、名村。以此提升玉林市特色岭南文化在广西乃至岭南地区的认同度,发挥文化建设对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为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用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使30个特色文化产业名镇(街)、名村;历史文化名镇(街)、名村;公共文化服务名镇(街)、名村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优秀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传承,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指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方案》要求,各名镇(街)、名村创建要坚持突出特色,要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广西特色名镇名村相结合,发掘与培养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地方优秀文化遗产,推进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当地人文历史、乡土特色等优势,实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培育特色,壮大实力,形成亮点,塑造形象和品牌,打造不同类型的名镇(街)、名村。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激发群众自觉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热情。

  《方案》要求,特色岭南文化名镇(街)、名村的申报必须共性标准和个性标准双达标。并对特色岭南文化名镇(街)和特色岭南文化名村申报乡镇(街道)、村庄的共性标准作出具体说明,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建设、环境、治安状况等方面。除了需要具备共性外,申报特色文化产业名镇(街)、名村;历史文化名镇(街)、名村;公共文化服务名镇(街)、名村,还要根据不同的申报类型,同时具备个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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