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扩权强县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在今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扩权强县推进工作,不按时完成的将被问责。
为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将自治区和各市下放的721项管理事项落实到位,自治区成立了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推进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责任机制。据悉,从动员大会当天起,自治区各放权部门以及各市要逐项梳理审定下放县级实施的事项方案,经审定后在4月底前公布。各县(市、区)也要制定本县(市、区)的接收方案和该管理事项实施流程图并予以公布。对自治区和各市下放的管理事项,各县(市、区)要确保在5月20日前进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扩权强县推进工作培训和县级实施下放管理事项业务培训等相关培训工作将于5月中旬前完成。6月上旬,自治区将对扩权强县工作进行逐项检查,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市县,限期6月中旬前完成整改,否则将由自治区监察厅予以问责。11月,将再次对该项工作进行一次全区性督查,确保全区扩权强县工作全面完成。
据了解,自治区将扩权强县推进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的推进工作情况严格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业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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