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夏商时代就有“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的规定,以后各朝代都作了类似的规定。采取禁渔期这一保护措施,是以自然界提供的水生生物资源数量有限和生态系统的支持能力有限为依据的,是为了保证这些水产资源延绵不绝。
2014年是阳朔县实施漓江禁渔期制度的第四年,今年的禁渔时间为2个月,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漓江是桂林的母亲河,漓江因其兼收桂林山水之灵气而举世闻名,流经我县杨堤乡、兴坪镇、阳朔镇、福利镇、普益乡共5个乡镇,还有及其重要支流遇龙河水域,为世人关注。为切实搞好珠江支流漓江禁渔期工作,阳朔县人民政府要求,在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的捕捞作业(含垂钓)。要以陆上检查为主,把好码头、水上停泊点及市场管理关,同时坚持水陆结合,切实加强水上监督检查,确保漓江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努力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三无”目标,保证漓江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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