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7日 来源:海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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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负责人朱水保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违纪问题。2017年9月至今,朱水保在负责高德街道民政工作中,未按照有关规定对低保户开展动态管理工作,以致未能及时发现高德街道某村低保户苏某某在服刑期间继续享受低保的问题,致使苏某某在服刑期间仍领取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共19个月低保金共计3871元,造成惠民专项补助资金的不当使用。2020年6月,朱水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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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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