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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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廖业云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2007年至2017年,廖业云在任自治县人社局局长以及自治县交通局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劳务费共计17.5万元,违规入股道路建设项目并获取分红10万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在任自治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以及自治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受贿罪。

  廖业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思想堕落腐化,且在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影响恶劣,严重败坏党的形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廖业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恭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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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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