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3日 来源:梧州市监察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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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万秀区纪委监委对万秀区夏郢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原副站长刘鉴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刘鉴宁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涉嫌贪污犯罪。

  刘鉴宁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罔顾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鉴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万秀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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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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