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05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杨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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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5月4日讯(记者杨郑宝)日前,经中共南宁市委批准,中共南宁市纪委对隆安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廖波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廖波利用担任南宁市规划局高新分局局长和隆安县领导的职务便利,以规划审批、帮助建设项目中标等手段,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其中,收受商某某好处费25万元、尤某某好处费50万元,且存在索贿和唆使他人编造虚假证据、对抗组织调查等行为。

  廖波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败坏了党员干部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极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南宁市纪委、监察局审议并报中共南宁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给予廖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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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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