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1月19日电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日发布消息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兰海宁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
日前,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兰海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兰海宁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给予兰海宁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完)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芝洲莫鱼
相关阅读xiang guan yue du
农乐根被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
9月28日,自治区纪委发布信息:日前,自治区纪委对广西右江民族医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农乐根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农乐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