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08日 来源:柳城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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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区、市驻县各单位:

  鉴于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工作已经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作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余瑞军 县长

  领导和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城东新区等方面工作。

  主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城东新区,县中天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政源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县祥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政兴市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长兴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县长兴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龙庆革  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国有资产、规划、征地拆迁、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法制办、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所)、征地拆迁办(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接待办、绩效办、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人民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联系县人武部、国税局、地方税务局、凤糖集团、桂柳水电公司、广汇供水公司。

  温 剑 副县长

  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旅游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旅游局、新闻中心、精神文明办。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社科联、文联、老体协、老干局、关工委。

  在周明副县长挂职期间,负责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分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县邮政局、中国电信柳城分公司、中国移动通讯公司柳城分公司、中国联合通讯公司柳城分公司、广西广电网络柳城分公司。

  谢永生 副县长(挂职)

  负责督查、保密、招商、项目前期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督查室、保密局、投资促进局、重大项目前期(包装、策划)专项工作。

  在周明副县长挂职期间,负责市容管理工作。分管县城管大队(市容局)、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李显 副县长(挂职)

  负责水产畜牧兽医工作。

  分管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在周明副县长挂职期间,负责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王焕瑞 副县长(挂职)

  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工作。

  分管县新农村办、“乡村”办、“一事一议”办。

  黄柳武 副县长

  负责政法、交通安全、消防、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禁毒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信访局、联席办、司法局、公安消防大队、应急办、禁毒办。

  联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驻柳城部队、武警部队。

  杨辉强 副县长

  负责民政、交通运输、民族和宗教、侨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史志办、档案局。

  协助县长分管县城东新区、中天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祥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县侨联、残联,桂中公路局。

  黄志英 副县长

  负责农业、扶贫开发、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扶贫办、调处办、粮食局、农机局、糖业局、水库移民管理局、农发办、经管站、供销社。

  协助县长分管县长兴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县长兴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海事处、航道局、气象局。

  杨 帆 副县长

  负责工业、科技、园区、环境保护、商务、安全生产、统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知识产权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工业区管委会、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柳城供电公司。

  协助县长分管县政源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县政兴市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县总工会、工商联、科协、烟草专卖局。

  周 明 副县长

  2015年11月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挂职。

  刘付运宏 县长助理(挂职)

  负责金融、公积金管理、企业上市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金融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办。

  联系人民银行、银监办、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

  喻毅祥 县长助理(挂职)

  负责城市规划工作。

  协助常务副县长分管城镇规划工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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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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