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09日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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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就广西钦州市原副市长张鸿(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原副市长张鸿(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鸿,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被告人张鸿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规划计划处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 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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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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