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06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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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中共桂平市委原书记杨评防(副厅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杨评防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评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以后特别是自治区党委约谈县委书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杨评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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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评防,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湖南邵东人。1989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广西桂平市委书记(副厅级)。2016年5月,免去领导职务。

  1985.09—1989.09, 新疆石河子农学院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学习

  1989.10—1993.12, 广西玉林地区水电局干部

  1993.12—1997.04, 广西玉林地区行署水库、浔郁江移民开发办计划 财务科副科长

  1997.04—2000.12, 广西贵港市水利搬迁移民安置办公室负责人、主任

  2000.12—2002.11,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2.11—2004.07 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组成员

  2004.07—2006.07 广西贵港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6.07—2009.01,历任贵港市港南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

  2009.01—2011.06,历任桂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2011.06—2013.06,任桂平市委书记;

  2013.06—2016.05,任广西桂平市委书记(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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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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