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13日 来源:桂林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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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原院长裴邕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裴邕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裴邕身为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执法犯法,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裴邕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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