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广西新闻 作者:莫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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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讯 (记者莫秀云)12月13日上午9时,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主任周克依受贿一案。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克依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课程和教材发展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三次收受韦某某、王某贿赂共计人民币35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周克依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周克依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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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饭否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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