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1日 来源:河池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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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24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覃晴(女)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韦耀璜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蓝璇、谭日照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曹久成、韦庆丰的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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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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