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1日 来源:桂林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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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雁山区委原书记阳明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阳明违反政治纪律,转移财产;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阳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规党纪,且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阳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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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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