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09日 来源:桂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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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唐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日前,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唐君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唐君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唐君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唐君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兴安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宋志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兴安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宋志安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宋志安违反廉洁纪律,向有关人员赠送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宋志安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监察局审议,决定给予宋志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灵川县招商局原局长农博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日前,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灵川县招商局原局长农博昌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农博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农博昌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农博昌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平乐县水利电力局原局长陈明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平乐县委员会批准,中共平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平乐县水利电力局原局长陈明忠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明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陈明忠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平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平乐县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陈明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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