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4日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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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焕光任职前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黄焕光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黄焕光,男,1963年2月生,汉族,籍贯广西岑溪,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工程师,在职研究生班学历,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域海岛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处长(主任),拟晋升一级调研员。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7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邮政编码:530028,举报电话:0771-5388121,0771-5388122)。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0年7月24日

 

  免去何骏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副处级干部职务,退休。

  (桂自然资干〔2020〕31号)

  免去董积云同志的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三级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

  (桂自然资干〔2020〕32号)

  谢小明同志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一级调研员。

  袁建华同志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一级调研员。

  (桂自然资干〔2020〕33号)

  免去董积云同志的中共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0〕30号)

  王飚同志任中共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免去谢小明同志的中共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袁建华同志的中共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0〕31号)

  付朝华同志挂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副处长,挂任期一年,从2020年5月31日至2021年4月30日。

  黄豪同志挂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副处长,挂任期一年,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桂自然资党发〔2020〕37号)

  免去郭维宁同志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一级调研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0〕38号)

  庞姚明同志任中共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免去罗巧科同志的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0〕39号)

  王冬初、冀宇奇、梁家庆、杨水明等4名同志套转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上述同志职级套转时间从2019年6月1日开始计算,原任非领导职务自然免除。套转后保留相应政治待遇、工资待遇、生活待遇。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桂自然资党发〔2020〕40号)

  冯云动同志任来宾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蓝绍猛同志任来宾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韦善东同志任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0〕41号)

  张建文同志任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一级调研员。

  马遒祯同志(女)任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

  张向东同志任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

  罗能元同志任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李庆同志任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黄俊霖同志任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0〕42号)

  免去吴志伟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处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0〕43号)

  扶元平同志(梧州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9年3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0〕44号)

  容贤军同志任中共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0〕45号)

  韦华周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0〕47号)

  廖顺华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图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0〕48号)

  刘清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遥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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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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