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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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国资干〔2020〕10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叶舒鉴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委各科室,市国有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经研究决定:

  叶舒鉴同志任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建工作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主持工作)。

  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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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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