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府干〔2020〕31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迪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政府直属各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迪元同志任南宁市兴宁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聘唐运标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林业服务中心主任(继续聘任),解聘其南宁市兴宁区文化馆馆长职务;
聘吴景瑜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院长(站长,继续聘任),解聘其南宁市兴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聘周立干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四塘卫生院院长(聘任3年),从2020年3月起算;
聘莫文献同志(女)为南宁市朝阳路小学校长(聘任3年),从2020年3月起算;
聘杜小鹭同志(女)为南宁市华强路小学校长(兼);
免去黄国宏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志萍同志(女)的南宁市兴宁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梁红同志(女)的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解聘韦耀琚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站长(队长)职务;
解聘韦冬梅同志(女)的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院长(站长)职务;
解聘杨大权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院长(站长)职务;
解聘滕开华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南兴府干〔2020〕30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正福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政府直属各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李正福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职级,退休(从2020年11月起执行);
免去林玉霞同志(女)的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二级主任科员职级,退休(从2020年10月起执行);
免去胡海燕同志(女)的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事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退休(从2020年11月起执行);
免去何艳林同志(女)的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退休(从2020年10月起执行);
免去陆建华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财政稽查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退休(从2020年10月起执行);
免去张荫瑾同志(女)的南宁市兴宁区财政稽查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退休(从2020年11月起执行);
免去黄阿葵同志的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职级,提前退休。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南兴府干〔2020〕29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徐迎春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政府直属各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徐迎春同志(女)的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国土监察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副科长级)职务。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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