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16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贾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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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委书记 贾朝强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多年来象州县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加快发展不放松,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重要位置,团结和带领全县人民奋力拼搏,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确保财政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社会和谐。200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75亿元,是2002年的2.1倍,财政收入完成1.82亿元,是2002年的1.5倍,农民人均纯收入3065元,是2002年的0.7倍,城乡居民存款余额12.02亿元,是2002年的1.8倍。象州县2005年县域经济发展在全广西排名中前进了35位,2006年又前进了13位,连续两年获得全区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  切实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和谐首先认真抓好教育。强化“抓教育就是抓第一资源”的意识,重视对教育的投入,强化人力资源的培植,共投入2000多万元对县高中进行改造和完善,使县高中成为全区第一批示范性普通高中;投入8850万元用于教育“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于2006年全部消除了中小学校D级危房,还清了“两基”历史欠债560万元。小学入学率达99.96%,初中阶段入学率105%,由于成效显著,于2007年6月代表广西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团的督查验收,得到国家教育督导团的肯定。第二抓好就业培训工作。成立劳动就业办公室,每年均组织农民进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达3.9万人次,85%以上农民掌握了优质谷种植、甘蔗栽培、种桑养蚕、科学养殖等1-2门致富技术,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2006年新增就业岗位3000多个。第三是全面推进城乡低保工作。城乡低保全部做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由原来120元提高到160元,农村低保从2007年开始启动,低保对象达1.4万人,每月落实补助经费21万元,人均补助15元。第四全力抓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2006年解决2.26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开展平安创建,营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我们始终把“平安象州”的创建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一是重视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坚持实行县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充分发挥村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和落实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预警、排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三是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通过实施和开展“平安象州”创建活动,2006年获得自治区“平安县”和荣获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称号。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统筹城乡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因势利导,通过“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博华公司以工业反哺农业,在运江镇建立了万亩甘蔗水利灌溉示范基地,通过水利喷灌技术,甘蔗亩产可增产2-3吨,增收600多元,使原来低产石山区变成高产示范基地。太粮米业、三和米业等粮食加工企业的发展,使优质谷收购价格由原来每公斤1.9元上升到2.4元,每亩可增收250元。特别是浙江丝绸之路广西公司、广西华佳丝绸公司等茧丝绸加工企业的发展,带动了桑蚕业的发展,2006年农民人均收入3065元中有1630元来自蚕茧的收入。我们通过强化引导、规范管理,群众参与、部门支持等,推动新农村的建设,目前全县每个乡镇均规划建设高标准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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