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5月3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方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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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发展农村生产力、完善土地制度的措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一、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加大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宣传,特别要向群众讲清土地承包经营权尤其是“四荒”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重大意义,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创新观念、市场观念、效益观念。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切实转变观念,把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目前,部分村集体和农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还存在流转程序、流转行为不规范现象。因此,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必须加强领导,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执行中央制定的土地承包政策,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为土地流转及时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和信息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及时办理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纠纷,努力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三、加大资金扶持,切实解决好业主开发资金匮乏的问题。生产启动资金匮乏是阻碍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银信部门的贷款支持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和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银信部门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是通过公司、业主的投入解决资金问题。采取承租反包、购买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共同投入资金搞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从而降低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资金难的问题。

  四、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进一步促进土地流转。针对目前土地流转的实际,迫切需要建立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使土地资源按照规范程序合理流动,这样既有利于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又有利于推动土地流转进入市场。一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土地进入市场,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土地向生产能手集中,促进规模经营。二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强化中介服务功能。要以乡(镇)经营管理站为依托,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稳步发展民间中介组织,为土地流转提供土地政策、流转方式、信息传递、法律咨询等项目服务。乡(镇)经营管理站要充分利用主管土地承包合同的有利条件,主动承担中介服务的职能,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切实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帮助农民用活土地使用权,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此外,还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

  (作者系中共扶绥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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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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