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赵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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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鼓励农民群众的劳动生产积极性,把集体土地使用权分包到户。考虑地力、灌溉、远近等生产条件诸因素的搭配,每户经营的土地比较零散。在市场经济发展对农业提出产业化、市场化要求的背景下,这种状况成为制约市场农业发展的瓶颈,这一问题在我国西部更为突出。土地平整、“小块并大块”,为农业规模经营适应市场化需要做准备,成为当务之急。在这方面龙州县做了试点和探索 

  一、农业用地平整“小块并大块”的做法 

  所谓“小块并大块”,就是通过引导和帮助农户将分散的责任田集中整合整理后,重新分配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达到提升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的目的。

  龙州县是山区县,全县耕地面积75万亩,分散成约300多万块地。联产承包把小块土地打散分配,每户所得土地分散在东沟西壑,不利于管理和规模经营。如何整合土地,进而实行规模经营,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现代农业需要深入思考和有效解决的问题。

  1999年,龙州县上龙乡上龙村板卜屯按照群众自愿原则,首先推行土地“小块并大块”,按农户原有亩数,重新划分,并通过农村“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形式修建机耕路、水利渠道等农业基础设施,使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得以建立,规模化种植香蕉、黑皮果蔗等产业因之兴起,提高了经济效益。一些地方土地合并成一大片后,建立了水利滴灌等设施,农作物产量大为提高。如:黑皮果蔗亩产量从5吨提高到10吨以上,按市场均价每公斤1元计,每亩增收5000元。截止目前,龙州县土地平整、“小块并大块”面积达4.2万亩,这些地方农业规模经营、商品农业随之发展,亩产平均效益明显提高。

  二、农业用地平整“小块并大块”的意义

  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商品化以及农业服务专业化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龙州县的实践表明,土地平整、“小块并大块”的做法符合这一发展趋势的要求。它是我国农民再次分配土地使用权的一个创举,是我国西部山区农业向市场化、现代化过渡的重要途径。这一做法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有利于耕地保护和节约使用土地。土地平整、“小块并大块”减少了田埂,沟壑变平地,拓宽了面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有的村屯在土地整合后,将节约的土地用于新村建设,农户居新而没有新占耕地,实现了生产生活两有利。

  二是为农业产业化、商品化经营奠定了基础。土地“小块并大块”使农户土地经营具备一定规模,为农业产业化、机械化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今后推进土地进一步流转,使之集中于农业大户和生产能手,提高规模化经营程度和生产效益奠定基础。

  三是有利于农业服务和农业保障。土地整合后,当地政府和农技、水利等农业服务部门对农户在良种、栽培、植保、灌溉等的管理指导更为方便,也为今后建立农业保障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有利于边境安全。龙州县是边境县,土地平整、“小块并大块”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增强了边民居边守边信心,对国家安全有利。 

  三、农业用地平整“小块并大块”的思考 

  农业用地平整“小块并大块”这种土地平整、填沟平壑、整合农地、变零星为集中、方便农户耕作的办法,扩大了土地使用面积,提供了农业商品经营、规模经营的可能性,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从龙州县试点情况看,开展农业用地平整“小块并大块”工作有必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自愿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将群众意愿放在首位,确保“并地”工作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并地”方案、选举工作组,并获得2/3以上村民同意方可实施;规范程序、依法备案。应按照“召开村民会议→核实地块面积→公示→确定地块及地类→抽签丈量→绘图→农户签字确认→上报村委、政府备案”工作程序,确保土地调整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二是整合资源,将小块并大块与土地开垦整理有机结合。目前,“小块并大块”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农民缺乏建设水利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应与国家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有机结合,解决资金投入不足问题。把两项工作“捆绑”实施,整推并、并促整,赋予土地整理新的内涵。

  三是加大投入,稳步推进。实行农地小块并大块的村屯多在土地资源匮乏的贫困山区,平整土地需要财政支持。要尽量把资金向贫困山区倾斜,有必要整合“一事一议”等支农资金投入这一项目建设。还应设立县级专项资金,确保“小块并大块”工作的开展。

  四是重视提高已整合土地的经济效益。土地平整、“小块并大块”在一个较大的范围内开展,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先开展的村屯、地段在当年或第二年应有比原来更高的产出和收入,否则将影响这项工作的声誉和群众的积极性。    (作者系龙州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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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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