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事关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民生工程,是一项既涉及精神层面建设又包含物质层面建设的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作为保障,也需要全社会全民的共同参与作为推动。大新县在当前开展的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坚持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努力探索并形成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共创文明幸福城市的良好局面。
领导干部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力量。领导干部的参与能够为文明城市创建树立榜样、提供示范。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大新县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新县成立了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负责全面指导和统筹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县处级领导任副指挥长,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以及乡长为成员。同时,由县四家班子领导按各自分管联系的工作担任10个专项工作组的组长,负责统筹落实测评指标体系任务的完成。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成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全区文明城市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各项创建工作,把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与全局工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扎实推进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处级领导、乡科级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在全社会起到了示范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干部职工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力量。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参与能够壮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队伍、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声势。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大新县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作用,明确职责,整合力量,把创城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在年度绩效考评中单独列项设分,将工作成效作为考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既分工负责,又互相协作,逐渐形成“县街互动,城乡互动,军民互动,干群互动,经济文化互动,软件硬件互动”的良好局面,处理好创建文明城市与业务工作及其它单项创建工作的关系,形成创建工作合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朝着既定目标迈进。
社会各界是创建文明城市必不可少的力量。社会各界的参与能够为文明城市的创建增光添彩。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大新县注重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其中,丰富文明城市创建的内容和形式。一方面,抓好企业的文明生产文明经营,深入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银行、工商、公检法等领域建立信用记录,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整治虚假违法、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把企业的文明生产文明经营作为检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培育德天公益、大新义工等社会志愿服务队伍,经常性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2015年以来共推出一个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和7个第七批崇左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并推出一批大新县第十三批文明单位、村镇。
模范人物是标杆,也是品牌,他们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被效仿,从而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大新县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推广“文明市民”、“文明村民”、“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等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感染和带动全体居民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通过帮扶、慰问、资助等形式对模范人物进行精神以及物质的表彰奖励,以此激发更多人向模范人物学习,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塑造一批又一批模范人物,进而掀起一轮又一轮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高潮,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群众是创建城市的主体力量。群众的自愿自觉参与能够更好地整合全县资源,形成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局面,能够更快地提升城市的整体文明水平、增强文明城市创建的效果。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大新县注意引导群众参与到各类创建工作中,向广大居民发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添光彩”的倡议,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摒弃不文明习惯、抵制不文明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生态乡村建设,目前共组织群众开展各类清洁活动共1436次,参与人员26.6万人次,清理垃圾14.35万吨、沟渠124.4公里、河道1.7万米、清洁水源668处、清捡农业生产废弃物超过5000吨;2015年,打造了浓沙屯、叫汉屯、岜隆屯、那望屯等一批各具特色的“绿富美”生态乡村,建成自治区级生态乡镇2个,自治区级生态村7个,市级生态村69个,县域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2016年1月份,硕龙镇获得“全国第三批美丽宜居小镇”称号,德天景区获得“国家生态示范区”称号,德天瀑布旅游景区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作为“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进行建设,生态文明旅游建设取得新成效。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个阶层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应该充分发挥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主人翁意识和主动性,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角,让每一户都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细胞,让每个单位都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窗口,让每个镇街、乡村都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战场,形成人人争当文明使者、个个都为创城尽责的氛围,共同创建一座文明幸福城。(本文作者系大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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