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3日 来源:田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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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主管部门:田阳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田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编制单位:广西中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

 

 

 

  目录

 

  一、总体要求........................................................................................... 1

  二、基本原则......................................................................................... 1

  (一)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1

  (二)集约用地、集中安置.............................................................. 2

  (三)产业带动、产移结合.............................................................. 2

  (四)就业优先、社保同步.............................................................. 2

  (五)保护生态,持续发展.............................................................. 2

  三、对象范围......................................................................................... 3

  四、目标任务......................................................................................... 3

  五、安置方式......................................................................................... 3

  (一)以集中安置为主...................................................................... 3

  (二)以分散安置为补...................................................................... 5

  六、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概算................................................. 5

  (一)集中安置点............................................................................. 5

  (二)分散安置点............................................................................. 7

  七、补助标准......................................................................................... 9

  八、资金筹措....................................................................................... 10

  (一)政府补助部分....................................................................... 10

  (二)群众自筹部分........................................................................ 11

  九、申报程序....................................... 11

  (一)集中安置申报程序................................................................ 11

  (二)分散安置申报程序................................................................ 12

  十、分配细则....................................... 12

  十一、配套政策..................................... 13

  (一)住房政策............................................................................... 13

  (二)土地政策............................................................................... 13

  (三)就业创业政策...................................................................... 14

  (四)产业扶持政策...................................................................... 14

  (五)户籍和社保政策.................................................................... 15

  十二、时间安排..................................... 15

  十三、保障措施...................................... 18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 18

  (二)明确部门职责,搞好协调配合............................................. 18

  (三)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19

  (四)加强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19

  (五)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0

  (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20

 

 

 

 

 

  附件:

  01、田阳县扶贫生态移民搬迁(老乡家园)汇总表

  02、田阳县那满镇扶贫生态移民区域人口搬迁需求情况调查表

  03、田阳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区域人口搬迁需求花名册

  04、图纸

  (1)移民安置位置图

  (2)老乡家园土地利用规划图

  (3)那坡镇合力村土地利用规划图

  (4)那满镇新立村土地利用规划图

 

 

 

  前言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发〔2014〕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源支持和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0号)精神,为统筹推进本县城乡化建设和做好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主线,以整合资源为保障,以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移民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为目标,采取以整合资金、统筹政策、整体搬迁、集中安置为主要方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扶贫生态移民“居住有改善、致富有路子、就业有岗位、迁出能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调配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对全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负总责。县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指挥部抓好统筹协调生态移民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按照群众自愿原则,认真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不搞强迫命令、强搬强拆。

  (二)集约用地、集中安置结合农村居民区整合撤并和小城镇建设规划,优化安置点布局,因地制宜推进安置点选址及集中规模建设,引导搬迁群众向规划安置点搬迁,规避搬迁户私下买卖土地风险,确保扶贫生态搬迁的科学性与合法性。

  (三)产业带动、产移结合围绕产业发展进行扶贫生态移民,合理确定搬迁方向和安置方式,在搬迁方向上,引导群众到产业发展相对集中的县城商贸区、工业园区周边的集中安置点为主。

  (四)就业优先、社保同步以就业转移安置为主,社保同步跟进,统筹解决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制定鼓励政策,使移民能到产业园区就业、到城镇创业或从事三产服务业。同时,用足用活社会保障政策,将生态移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确保移民有稳定的生活保障。

  (五)保护生态,持续发展坚持扶贫开发与保护生态相结合,移民迁出区必须符合生态环境恶劣、贫困程度深、生产生活条件差、地震断裂带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等条件,鼓励移民迁出后将原有土地用于生态建设,实现脱贫致富与改善生态双赢目标。

  三、对象范围

  搬迁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的农村人口,其中以居住于我县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难于配套,生产生活条件长期得不到发展的北、南部山区贫困农村人口为重点。具体对象以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进村入户调查造册、经户主签字同意后列入当年扶贫生态移民实施方案的农户为准。因采矿深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需要搬迁的人口,不列入扶贫生态移民安置范围。

  四、目标任务

  2014年计划搬迁1804户7839人。

  五、安置方式

  依照方便群众、有利发展的原则,结合本县实际,通过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移民安置,确保年度生态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全面完成。

  (一)以集中安置为主大力推进移民创业行动,将有一技之长,能从事商贸、建筑、餐饮等行业的群众,积极向工业园区、产业基地或靠近县城安置,签订就业合同、住房合同、社会保障合同,为生态移民实现稳定就业和增收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促进贫困地区人口向城镇转移的长效机制。2014年规划在那满镇新立村、那坡镇合力村、田阳县农民工创业园(田州镇老乡家园)3个安置区安置1450户6657人。

  1、那满镇新立村安置点

  依托建设那满镇醉美乡村生态旅游、现代农业旅游建设为平台,打造生态旅游农家乐和现代农业观光扶贫生态移民区。移民搬迁后主要依托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解决迁出后的生计问题。

  2、那坡镇合力村安置点

  结合我县露美片区现代新农村建设,依托毗邻城镇及西红柿种植区的区位优势,打造技能兼劳动密集用工型扶贫生态移民搬迁示范点。移民搬迁后通过劳务输出的方式,解决迁出后的生计问题。

  3、田阳县农民工创业园(田州镇老乡家园)安置点

  结合项目点区位优势,拟定采取 “产移结合”的模式进行综合打造。以安置点为辐射点,套用扶贫生态土地政策,落实安置区周边约1000亩的土地作为产业发展用地,引导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进驻产业园区,为生态移民提供大量的用工岗位,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同时结合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约300亩,2014-2020年总体规划安置约20000人的扶贫生态移民,通过“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的方式,统筹建设卫生、教育、文体娱乐、公共服务、便民超市等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新型社区式安置点,移民搬迁后依托毗邻产业园区、古鼎香物流中心、城东农贸批发市场、壮城、田州古城和筹划建设的义乌商贸城等用工平台打造劳动密集型的企业的区位优势,解决搬迁后的生计问题。

  (二)以分散安置为补鼓励不考虑迁移到右江河谷的群众从生存条件恶劣的大石山区就近搬迁至生存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所在地周围。2014年规划安置267户1182人,涉及那满镇露美村弄江叫昆屯、布露屯,尚兴村沙浪屯和兴鸿屯,洞靖乡扁村甫孟屯,田州镇东旺村石子岭等6个安置点。

  六、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概算

  2014年我县共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9个,涉及那满、那坡、洞靖、田州四个乡镇,计划搬迁群众1717户7839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住房1450户,9.76万平方米,平整场地85368.8立方米,建设道路15.27公里,排水沟11.669公里,排污沟1.138公里,挡土墙14128.84立方米,庭院及附属设施1921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6462.38万元,其中住房建设21070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924.38万元,征地及前期工作经费1468万元。

  (一)集中安置点

  2014年我县共实施扶贫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3个,涉及那满、那坡、田州三个乡镇,计划搬迁群众1450户6657。

  新建住房1450户,建设面积9.76万平方米,建设道路9.2公里,挡土墙10000立方米,庭院及附属设施17505平方米,排水沟8公里,平整场地83000立方米。

  项目总投资25866.5万元,其中住房建设21070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328.5万元,征地及前期工作经费1468万元。

  1.那满镇新立村(广新家园)安置点

  建设地点:那满镇新立村敢忑坡。

  建设规模计划搬迁群众140户633人。

  建设内容:新建住房140户,建设面积0.84万平方米,建设道路1.5公里,挡土墙1500立方米,庭院及附属设施2100平方米,排水沟2公里,平整场地36000立方米。

  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2766.5万元,其中住房建设2100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16.5万元。

  2.那坡镇合力村安置点

  建设地点:那坡镇六合村巴州下屯。

  建设规模:计划搬迁群众286户1024人。

  建设内容:新建住房286户,建设面积1.72万平方米,建设道路2.2公里,挡土墙1500立方米,庭院及附属设施4290平方米,排水沟3公里,平整场地25000立方米。

  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5660万元,其中住房建设4290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512万元。

  3.田阳县农民工创业园安置点(老乡家园)

  建设地点:田州镇三雷屯雷公屯。

  建设规模:计划搬迁群众1111户5000人。

  建设内容:新建住房1024套,建设面积7.2万平方米,平整场地22000立方米,建设道路5.5公里,排水沟3公里,挡土墙7000立方米,庭院及附属设施11115平方米。

  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18648万元,其中住房建设14680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500万元,征地及前期工作经费1468万元。

  (二)分散安置点

  2014年我县共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分散安置点6个,涉及那满、那坡、洞靖、田州四个乡镇,计划搬迁群众267户1182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道路4.06公里,挡土墙4128.84立方米,庭院及附属设施1710平方米,排水沟3.669公里,排污沟1.138公里,平整场地2368.8立方米。投资概算595.88万元。

  1.那满镇露美村弄江叫昆屯安置点

  建设地点:那满镇露美村弄江、宝市屯。

  建设规模:计划搬迁群众64户292人。

  建设内容:建设道路1.3公里,排水沟0.6公里,挡土墙1628立方米,庭院及附属设施960平方米。

  投资概算:173.61万元。

  2.那满镇露美村布露屯安置点

  建设地点:那满镇露美村布露屯,

  建设规模:计划搬迁群众50户226人。

  建设内容:建设道路1.1公里,挡土墙1424立方米,庭院及附属设施750平方米。

  投资概算:73.5万元。

  3.洞靖乡扁村甫孟屯安置点

  建设地点:洞靖乡扁村甫孟屯。

  建设规模:计划搬迁群众41户186人。

  建设内容:建设道路0.7公里,挡土墙304.5立方米,排水沟0.376公里,排污沟0.473公里,平整场地1882.8立方米。

  投资概算:88.94万元。

  4.那坡镇尚兴村沙浪屯安置点

  建设地点:那坡镇同合街1组。

  建设规模:计划搬迁群众42户211人。

  建设内容:建设道路1.4公里,挡土墙710.34立方米,排水沟0.338公里,排污沟0.354公里,平整场地486立方米。

  投资概算:114.29万元。

  5.那坡镇尚兴村兴鸿屯安置点

  建设地点:田州镇凤马村凤凰屯。

  建设规模:计划搬迁群众45户147人。

  建设内容:建设道路1.18公里,排水沟1.399公里,排污沟0.311公里。

  投资概算:75.37万元。

  6.田州镇东旺村石子岭安置点

  建设地点:田州镇东旺村石子岭。

  建设规模:计划搬迁群众25户120人。

  建设内容:建设道路0.39公里,排水沟0.956公里,挡土墙62立方米。

  投资概算:70.17万元。

  七、补助标准

  (一)针对2014年新搬迁的那满镇新立村(广新家园)、那坡镇合力村、田阳县农民工创业园(田州镇老乡家园)三个集中安置点采取以下补助标准:

  住房补助。属我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可享受政府7000元/人的住房补助。

  基础设施补助。基础设施补助按各个安置点规划设计方案整合部门资金投入。

  (二)针对我县实施的2014年那满镇露美村弄江叫昆屯、那满镇露美村布露屯、洞靖乡扁村甫孟屯、那坡镇尚兴村沙浪屯、那坡镇尚兴村兴鸿屯、田州镇东旺村石子岭六个分散安置点的实际情况,补助资金将用于各安置点道路、排水排污、庭院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购买商品房、限价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市场房源进行搬迁安置的扶贫生态移民,暂不列入本年补助范畴。

  八、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6462.38万元,其中住房建设投资21070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924.38万元,征地及前期工作经费1468万元。

  (一)政府补助部分

  2014年我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政府投资补助总额10052.28万元,其中住房补助资金4659.9万元,基础设施补助资金3924.38万元,征地及前期工作补助1468万元。

  2014年已到位资金6222.6万元(具体包含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4703.4万元;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169.2万元;中央财政扶贫发展基金850万元;广州定点对口帮扶资金500万元),其余3829.68万元,将通过整合自治区财政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建设资金;扶贫、财政、民族等部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专项扶贫资金;水利、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电力等部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农网改造等涉农资金;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农村中小学校舍、教师宿舍周转房、农村卫生室等资金;农业、林业、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良种工程、土地整治、生猪标准养殖小区等建设资金;林业等部门农村沼气池、重点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造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等专项建设资金;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用于农村劳动力及农民工等人员能力建设的职业技能培训、种养技术培训、就业服务培训、就业社保服务设施等专项服务型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等解决。

  (二)群众自筹部分

  群众自筹16410.1万元,全部为住房建设资金,其中田阳县农民工创业园(田州镇老乡家园)安置点10020.1万元(约10万元/户),那满镇新立村安置点2100万元(约15万元/户),那坡镇合力村安置点4290万元(约15万元/户)。

  九、申报程序

  (一)集中安置申报程序

  申请。申请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在所在归属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受群众申请后应依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审核、汇总后,提交县小城镇开发建设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县小城镇开发建设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各乡镇提交的扶贫生态移民申请材料后应转交予扶贫、民政、人社、房管、发改等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扶贫、民政、房管、发改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申报审核工作,审核后应将签署审核意见,并连同符合条件的扶贫生态移民申请材料一并送至县小城镇开发建设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将相关材料呈县人民政府做最终审核。

  公示及登记确认。通过县人民政府审核的扶贫生态移民搬迁户,应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或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上以及各乡镇村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县小城镇开发建设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确认为搬迁对象。

  (二)分散安置申报程序

  申请。拟搬迁群众向归属乡镇人民政府提交项目申报请示文。

  审核。归属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群众提交的申报请示文后,应对项目真实性等相关情况展开核查、调研,待核查、材料齐全且落实安置地土地问题后,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向县人民政府上报项目申报请示文并附上项目现状基本情况简介、农户申请书、项目迁出人口审查、安置点红线图等相关材料。

  登记确认。项目经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复后,由县发改局进行立项并列入全县扶贫生态移民项目库,对其进行年度统一申报。

  十、分配细则

  那满镇新立村(广新家园)、那坡镇合力村、田阳县农民工创业园(老乡家园)三个集中安置点的搬迁户房屋分配细则另行制定。

  十一、配套政策

  (一)住房政策

  住房面积。城镇集中安置点住房按户均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建设;农村安置点户均建房占地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住房产权。参照国家经济适用房政策,对划拨土地建设的安置房,搬迁农户拥有房屋有限产权,按规定进行权属登记,在取得房屋所有权5年内不得转让。

  住房贷款。鼓励扶贫生态移民通过安置房的产权以及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融资或使用信用贷款建房。

  (二)土地政策

  建设用地。参照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管理办法,优先统筹安排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可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实行先用后报。在自治区权限范畴内,通过与上级部门对接,减免办理土地征收使用等相关费用。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设施过程中涉及征地、拆迁等问题由县人民政府依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改进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方式,新增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鼓励和引导农村分散安置的扶贫生态移民,向规划居民点搬迁,并通过“退老建新”来解决建设用地,确实需要增用地的,优先安排其他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

  旧宅基地。以自愿为原则,支持搬迁移民将闲置的宅基地退出,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复垦或进行生态建设。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原先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剩余周转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统筹使用,主要优先使用于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小区建设,土地流转所得相关受益主要用于增减挂钩项目区范围内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小区建设。

  农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扶贫生态移民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转让或入股,所得收益归原农户所有。扶贫生态移民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可继续享受流转前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相关补助补贴。

  (三)就业创业政策。

  建立移民就业保障机制,将安置到城镇的扶贫生态纳入城镇就业保障体系,加强就业和劳动技能培训,拓宽政府采购公益服务岗位范围,逐步消除扶贫生态移民“零就业”家庭。扶贫生态移民子女初中、高中毕业未考入高中、大学的,享受本地中等职业院校3年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创办农民工创业园区,鼓励有一技之长的移民就地创业,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入园并吸收安排移民就近就地就业。

  (四)产业扶持政策。

  制定和完善扶贫生态移民后续产业扶持政策,依托城镇、工业园区,引导扶贫生态移民从事农产品加工、商品经营、餐饮、运输等二、三产业。结合扶贫生态移民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和特色优势产业,对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扶贫生态移民的产业化项目,在专项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对吸纳扶贫生态移民就业的旅游项目,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鼓励扶贫生态移民以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经营权。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提高土地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鼓励扶贫生态移民以产权和利益为纽带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户籍和社保政策

  户籍政策。对已落户城镇的扶贫生态移民,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的规定,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社保政策。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后家庭户的适龄儿童按区域安排就近入学,搬迁对象依旧享受居住地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农村社会保障政策。

  十二、时间安排

  田阳县2014年生态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计划从2014年8月1日开始到2015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编制规划阶段(201481日-1031日)。

  落实移民搬迁指标,加快编制安置方案,组织编制全县生态移民2014-2020年总体规划和2014年详规。规划安置点布局、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进度、入住时间、扶持政策、保障措施等。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房管局、扶贫办、住建局、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档立卡阶段(201481-931日)

  核准我县农村贫困人口,组织开展造册登记工作,完善“建档立卡”手续,做到“按村造册、按组登记、按户建档、按人立卡”,并进行集中审核确认,确保移民工作基础数据准确无误。对列入建档立卡户张榜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配合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房管局,乡镇人民政府)

  (三)征地拆迁阶段(201491—1231日)。

  深入细致研究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开展工作。采用正确方法,宣传相关政策。坚持平等原则,做到征收政策平等。对漫天要价、拒不协商户坚决依法强制执行。加强周边农民建房管理,杜绝乱搭乱建。切实加快已拆地块的整理工作,边拆迁边整理,保证开工建设时间。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县拆迁办;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住建局、房管局,乡镇人民政府)

  (四)施工设计阶段(2015年元月1—228日)。

  要加快项目规划、勘察,切实加快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确保项目建设、布局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恒茂开发公司;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县房管局、乡镇人民政府)

  (五)全面实施阶段(201531日-20151231日)。

  整合项目资金投入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建设,确保移民住房及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全面完成生态移民住房、配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恒茂开发公司、;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扶贫办、房管局、县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交通局、林业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广电局、供电公司、水务公司、电信公司,乡镇人民政府)

  (六)竣工验收阶段(20151131日-1231日)。

  组织完成移民住房、道路、供电、供水、砌护、社会事业建设、农村新能源、设施农业、环境整治、商贸用房、绿化、教育等工程的竣工决算、项目审计和初步验收,并申请完成竣工验收。组织移民搬迁入住,做好后续工作。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配合单位:涉及项目建设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七)完善资料阶段(2016年元月至2月)。完善移民建房、供水、供电、道路、砌护、社会事业建设、农村新能源、设施农业、环境整治、商贸用房、绿化工程、教育工程以及生态移民、劳务移民等相关资料,迎接上级考核。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扶贫办、房管局;配合单位:涉及项目建设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指挥长,县政协主席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其他涉及县领导任副指挥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田阳县小城镇开发建设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征地拆迁组负责全县生态移民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计划安排、督查考评、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罗伟文副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发改局、县恒茂公司主要领导兼任,负责处理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日常事务。县人民政府对全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负总责,负责抓好全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项目资金和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工作格局。

  (二)明确部门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切实履职,合力抓好扶贫生态移民工作。县发改局要牵头加快做好全县2014-2020年扶贫生态移民总体规划和年度详规的编制工作,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指导各乡镇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各项工作。县扶贫办要指导各乡镇尽快做好全县贫困人口摸底调查和“建档立卡”等相关工作,要积极争取国家扶贫资金,加快制定扶贫生态移民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县财政局要做好本级配套资金的落实,做好本级匹配资金的安排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制定项目资金运行管理办法。县住建、国土、交通、市政、人社、教育、民政、文体、电力、电信等涉及单位,要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全力支持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在全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整合发改、财政、扶贫、住建、民族、水利、交通、教育、卫生、计生、农业、林业、国土、人社等相关单位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财政专项扶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能力建设及以工代赈、工程移民、库区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环境整治、土地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小流域治理、城镇防洪、通村道路、财政“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地质灾害搬迁、石漠化治理、生态治理等国家补助、地方政府配套等项目和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投入到扶贫生态移民工作中去,加快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

  (四)加强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设计安置区,做到精心设计、合理布局、一步到位。认真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程序规定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批手续。按审批的工程建设方案,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加快工程进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五)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好用好扶贫生态移民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将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情况与扶贫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发改、监察、审计、绩效办等部门就已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县政府督查程序进行督办落实。全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实行一月一调度、两月一检查、一季度一考评、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结制度,对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奖励,对拖延塞责、不能完成任务的镇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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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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