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14日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兰天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6日从市农业部门了解到,为积极推进农村服务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电商柳州”工程,加快我市农村 、农业及其服务业“触网上市”步伐,我市制定了《柳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网上店铺建设补助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并于本月开始实施。

  据了解,《办法》支持和鼓励我市涉农企业 、合作社 、家庭农场 、种植大户等通过阿里巴巴 、天猫 、淘宝 、京东 、微信商城 、自建网络销售平台 、一号店等各大中小型电商平台开展电子商务销售工作,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例如,在阿里巴巴 、京东等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上成功开设B2B农村电商旗舰店,每个网店将补助0.5万元。

  《办法》还要求,国家级 、自治区级农产品生产标准园,自治区级 、市级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园的主要农产品必须开展电子商务销售工作。自治区级(含)以上生产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国家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食用农产品,必须进行“三品一标”质量认证(登记 ),实现“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

  对于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则必须做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相关记录,从而保障柳州农产业网上销售的质量,赢得更多的好评和点赞。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凝望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