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王克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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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讯(记者/王克础)近日,记者从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获悉,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70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草案审查稿)》(以下简称《条例》)。自治区政府要求园区要完善产业发展重点,做好国家下一步赋予自贸试验区重大专项政策的衔接。

  在立法指导思想方面,《条例》以解放思想、服务园区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切实解决园区改革发展遇到的实际问题,突出务实管用、以用为要,坚持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在管理体制方面,《条例》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条例》经验,通过地方立法确立园区实行法定机构治理,明确园区管委会的法律地位和管理权限。

  在开放机制方面,《条例》借鉴上海自贸区推进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的经验,设专章对“开放创新”作了规定,建立完善企业设立、变更、投资“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章审批”的服务模式。

  在法治环境方面,《条例》明确,管委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责任追究制度。

  这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标志着《条例》将正式进人大立法审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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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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