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 来源:梧州日报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梧州讯 (记者 赵洋) 为促进梧州江河渔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梧州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对梧州市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作出调整,涉及1100多艘捕捞渔船和养殖机动渔船。

  根据相关标准,2015~2019年内陆小型捕捞机动渔船的渔业油价补贴标准上限为:8米(不含)以下0.4万元/艘·年,8~10米(不含10米,且9千瓦以上)0.5万元/艘·年,10~12 米(不含12米,且11千瓦以上)0.6万元/艘·年,12米(含12米)以上0.85万元/艘·年,内陆养殖机动渔船的油价补贴标准上限为0.038万元/千瓦。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芝洲莫鱼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