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0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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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讯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成为国务院出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后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拟定首批签约的省份。这标志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广西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的基金规模为400亿元、采用保底收益方式投资运营。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群众的“养命钱”,也是重要的公共基金。在继续加强基金管理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有利于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缓解养老基金压力、确保社保制度可持续。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相对较小,根据规定以委托投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的需求比发达省份更为迫切。

  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后,在2016年年底前和2017年分别完成300亿元和100亿元的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和移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实行集中运营、市场化投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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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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