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11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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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覃海明)4月10日,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获悉,该市环保、国土、城管等部门正在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采石场标准化建设工作。

  据介绍,该市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市本级(不含武鸣区)新建或扩建采石场生产规模必须达到50万吨/年以上,县级(含武鸣区)新建或扩建采石场生产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以上,并符合有关行业规定。6月底前,暂停审批新建采石场,同时,对规模小、污染大、隐患多的矿山通过规划调整逐步关停。

  该市要求采石场必须符合标准化建设,采石作业应采用自带收尘器的钻孔设备,在爆破环节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产生粉尘的生产设备、生产环节须采取全封闭负压除尘措施;料场、堆场应采取密闭、围挡或有效覆盖等措施;矿区和生产区须配备喷淋降尘系统,加强噪声、振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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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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