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区先后成功抵御了“黑格比”超强台风等52次台风及热带风暴的袭击,成功抗御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等45次水旱灾害,取得了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五年来,全区水利工程减免农田受灾面积82.02万公顷,减免受灾人口2082.8万人次,减免直接经济损失101.1亿元,分别是“十五”时期的1倍、2倍和3倍。年均受灾人口、年均因灾死亡人数、年均直接经济损失较“十五”时期分别少6%、20.8%和16.6%,水利抗灾减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区水利投入持续快速增加,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入完成量一年一个新台阶。从2007年的67.49亿元,到2008年的72.84亿元,再到2009年首次突破百亿元达到102.54亿元,2010年达到150.4亿元。“十一五”时期,全区累计完成水利水电投资454.8亿元,是“十五”时期的1.8倍。全区争取中央水利资金145.6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97.1亿元,增长300%。百色水利枢纽、沿海供水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全面建成,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乐滩水库引水灌区等一批大工程相继开工建设。新建成防洪堤130公里,全区有548座水库得到全面除险加固,解决了1066万农村人饮安全问题。新增和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8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2.69平方公里。新增农村水电装机224万千瓦。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巨大成绩。
“十一五”期间,我区国有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全区585个水管单位全部完成重新定性定编,“两项经费”逐步落实。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试点取得明显实效,试点县乡镇水利管理机构得到恢复和完善。各地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7200多个。全区已有2个市、44个县初步实现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新成立了3个市级水文水资源局,7个地级市和12个县(市)水文机构实行了双重管理。全区水法制体系不断完善,一批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水资源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水资源费累计征收4.3亿元。水事纠纷调处率达到100%。有15项水利科技成果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批先进实用水利技术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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