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3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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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月16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其中关于县域经济发展的表述如下:

  继续实施“三区”联动发展战略,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培育强区强县强镇,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全面提升郊区县产业发展水平。发挥各自优势,突出主导产业,实现错位发展。继续推进农村工业向园区集中,提高投资强度和产业聚集度,落实一批支撑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全面建成31个示范工业园区,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新建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设施农业达到100万亩。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标准化水平。继续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使95%的农户进入产业化体系。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服务业。

  进一步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扎实推进示范小城镇建设,尊重农民意愿,高水平规划建设,实施科学管理,全面建成四批示范小城镇,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加快新城、中心镇、一般镇建设,继续搞好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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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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