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在第七章中提出:
坚持强县扩权、合作共建,推进县域经济走产业立县、工业强县、招商兴县、民营活县的多样化发展路子,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发展实力,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园区为载体,依托资源优势,培育县域经济优势主导产业。加大科技投入,优化结构、转化增值,大力发展优质粮食和畜牧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优化政策环境,积极发展民营经济,推进城乡社会制度改革,促进各类要素向城镇聚集,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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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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