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2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该《纲要》第五章“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提出“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
第二节 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
继续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赋予县(市)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引导发展要素向县域集中,不断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全省县域经济实现新的跨越。加大县域金融创新力度,引导和推动银行机构在县域设立服务网点,加快县域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县域内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完善提升工业集中区和各类开发区功能,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吸引和承接产业转移,打造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载体和产业集聚区。支持县(市)依托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重点围绕农产品加工、矿产开发、生物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等特色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和市场融资力度,推动精深加工,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县域经济整体实力。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淡定
相关阅读xiang guan yue du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特别强调: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2011年3月16日,新华社受权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共十六篇六十二章。其中第二篇《强农惠农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八章“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rd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