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拉开了西藏自治区“十二五”发展的序幕。“十二五”时期,是西藏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在“十二五”期间,西藏要大力实施“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经济发展战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西藏自治区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其中,关于县域经济发展表述如下:
第四节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突出县域特色,立足县域资源、产业基础和人力资源,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精心筛选县域特色项目,培育有特色、有优势、有市场、有效益的县域支柱产业。重点建设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区域性农贸市场,建立农畜产品加工体系,做大做强青稞、小麦、药材、牛羊肉、皮毛等农畜产品加工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县积极建设产业园区,扶持一批龙头中小企业向产业园区聚集,有序发展旅游、矿产、交通运输、文化和民族手工业等产业。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援藏资金加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增强人才、科技对县域经济的服务能力。提升县城城镇功能,发挥中心镇连接城乡的节点作用,以镇带乡,促进城乡经济相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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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特别强调: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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