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09日 来源:右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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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我们一家人是租房子住的,在很小的单间里,后面摆着床,前面煮东西,也没有什么厅。现在好了,政府建好的经济适用住房让我们这些低收入群体也能够买得起房子,在县城安居乐业了。” 日前,谈及对于现在住房的看法,德保县经济适用住房潜龙小区住户黄女士高兴地说。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直是德保县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该县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住房保障政策,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县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38160.66万元,全面完成429套经济适用住房、511套限价商品房、1239套公租房建设开工任务,完成棚户区改造975户;新增保障住房21.17万平方米,受益家庭达3154户6308人。

  安居才能乐业。为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该县通过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监管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该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坚持把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在勘察设计、建材选择、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认真排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通过强化对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管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把保障性住房打造成一批精品工程、示范工程。

  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问题上,该县积极加强研究和探索,在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登记、分配(出售)、退出等方面制定了完善的政策制度,实现了规范化管理。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并建立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等,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让困难群众受益。

  □韦 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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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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