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3日 来源:来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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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来宾投资新办的法人工业企业,从其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缴纳的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从地方财政给予“5年全额返还专项扶持”的财政政策(不含矿山及矿产品等不可再生资源开采企业)。在来宾投资新办且当年实现上规模的法人工业企业,从其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缴纳的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从地方财政给予“5年全额5年减半专项财政扶持”的财政政策(不含矿山及矿产品等不可再生资源开采企业)。

  (摘自《中共来宾市委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实现跨越发展的决定》(来发[20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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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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