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16日 来源:梧州日报 作者:桂林银行 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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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桂林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5〕132号),近日,桂林银行喜获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主体资格,成为银监会实行备案制后广西首家获得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城商行和全国第二批获此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获此资格后,桂林银行可根据自身实际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确定发行规模,只需向银监会备案登记,无需再走审批流程,将大大有利于该行盘活存量资产,降低信用风险,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和风险结构。

  桂林银行从2014年5月开始试水资产证券化工作,历经6个月,完成了资产筛选及尽职调查、资产评级及结构分析、资产申报等工作。在银监会将资产证券化审批制变更为备案制后,该行即着手主体资格申报工作,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提交了申报材料,通过积极努力最终获得业务资格。

  为有效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桂林银行进行了充分准备,包括制度建设、流程设计、内控风险管理、人员配备及系统建设、业务培训等,为该行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资产证券化将逐渐成为桂林银行一个重要的业务发展方向和优化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重要金融创新手段,从而提升该行信贷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

  资产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某种可预测现金收入属性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基础资产)出售给特定发行人,或者将该基础资产信托给特定受托人,通过创立一种以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金融工具或权利凭证(资产支持证券),在市场上出售变现该资产支持证券的一种结构化融资手段。 (桂林银行 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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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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