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谭卓雯 通讯员/何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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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谭卓雯 通讯员/何卫红)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广西中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标志着广西投资集团从中石油集团取得广西天然气管网项目控股权和经营权,我区向“县县通天然气”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据悉,广投集团以实施“产融结合、双轮驱动”结构调整为目标,积极参与广西天然气管网公司股权转让工作。去年5月,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成功从中石油集团手中取得了广西天然气管网项目控股权和经营权,并确定去年6月30日为广西天然气管网项目资产转让基准日,拉开了广西天然气管网重组的序幕。在随后近一年多时间里,广投集团与中石油公司密切配合,以改革创新精神,全力推动中国首例省级管网项目重组工作,在先后完成了资产审计评估、股权转让协议书签订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等一系列流程后,促成中石油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上报《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广西中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并最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广投集团有关领导表示,以此为起点,集团将统筹广西全区天然气管网规划、建设和运营,建成后,所有入桂天然气均由广投集团统一采购、统一分销,天然气产业将成为广投集团能源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加快实现广西“县县通天然气”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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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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