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县域经济网 合作发展理事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西县域经济网”简介: “广西县域经济网”是由自治区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由广西专家咨询服务协会(自治区发改委主管)县域经济委员会主办的全国第一家独立运行的省级县域经济网站。 网站于 2004 年 12 月建成, 2005 年 1 月 8 日开通运行, 2005 年 3 月入选“ 2004 年度中国县域经济八件大事”; 2006 年成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指定的人大工作宣传媒体; 2007 年 5 月获得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三等奖”; 2008 年 7 月,在“全国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论坛”上,得到了论坛组委会的嘉奖。经过三年多精心运营,网站现已成为全国同类网站中最具影响力的县域经济信息传播网络品牌,成为致力于推动全区县域经济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 “广西县域经济网”首页开设有“资讯中心”、“专题策划”、“县域政务”、“县域旅游”、“新农村建设”、“社会综合”等频道,同时为全区各县(市、区)设置了信息通道。现网站每天收集更新县域经济相关信息 100 多条。经过几年的积累,网站已经拥有 10 万多条信息量,成为广西县域经济最大的信息资料库。 专题策划是“广西县域经济网”的一个特色, 2006 、 2007 、 2008 年,“广西县域经济网”连续三年推出了有关“广西十佳县”表彰会议的网络专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得到了自治区有关领导和各县(市、区)领导的肯定和好评。网站独创的网上“县域经济专刊”和“县域网络电视”,把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和电视媒体三者的优势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现代化信息传播平台,在全国和全区产生了广泛影响。 从 2007 年起,“广西县域经济网”承担自治区县域办委办的负责编辑出版年度性《广西县域经济发展报告》一书的任务。《发展报告 2007 》已经出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发展报告 2008 》即将付梓。此外,由“广西县域经济网”编写的《县域经济通讯》简报,也得到了全区各级领导特别县域领导干部的欢迎。 在开展县域经济形象宣传推广和信息传播的同时,“广西县域经济网”依托自身拥有的“政府、媒体、专家、人才”等独特资源和优势,积极为一些中直区直单位、部分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专题调研、产业规划、项目包装、招商融资、专家咨询、活动组织、品牌策划、产品设计、市场推广、影视制播、画册制作、网站建设、技术开发等多种专业优质服务,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从 2008 年 6 月份起,广西县域经济网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与相关单位一起,联合筹划实施“广西一县一优工程”,计划通过注入技术和资金,积极发展广西有机农业,推出一个县一个优质的特色农产品,打造“中国最好的农产品品牌”。由此,广西县域经济网已逐步建成一个集“信息传播、基地建设、品牌策划、市场推广”为一体的独具特色的县域经济产业链,从而把文化和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为广西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再一次提出“壮大县域经济”的精神,更好地实施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三年计划,促进我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有关领导关心支持下,“广西县域经济网”决定筹备成立“合作发展理事会”,建立紧密有效的合作关系,创造互利共赢的发展局面。 第三条 “广西县域经济网合作发展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由全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县域各重要行业主管单位,各重要乡镇党委政府,县域各重要企业,以及关心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 第四条 理事会的一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令法规,遵守国家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 宗旨 第五条 理事会的工作宗旨是:充分发挥利用广西县域经济网拥有的“政府、媒体、专家、人才”的独特资源和优势,强化服务,促进交流,倡导合作,实现共赢,为促进我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第三章 任务 第六条 理事会的主要任务: 一、充分发挥利用广西县域经济网的独特资源和优势,为理事会成员单位提供信息传播、新闻宣传、专题调研、产业规划、项目包装、专家咨询、决策参考、招商融资、信息传播、形象展示、活动组织、品牌策划、影视制播、企业诊断、业务培训、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术开发、网络工程建设等全方位一站式优质、专业服务。 二、维护理事会成员单位权益,为理事会成员单位谋利益,协助理事会成员单位向有关党委政府部门、有关领导反映情况和问题。 三、利用广西县域经济网与区内外专家紧密合作的优势,协助理事会成员单位策划举行各种专业交流、研讨、论坛、培训活动。 四、促进理事会成员单位之间、理事会成员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由各会员单位指定,原则上由会员单位负责人担任。 第八条 理事会聘请若干有关领导担任顾问和名誉理事长;设理事长 1 名,由广西县域经济网总编辑担任;设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若干名;设秘书长 1 名;理事单位数量不限。采取常年滚动发展的方式吸收有关单位加盟。 第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商议相关工作。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年会,全体成员参加。 第十条 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三年一届,可以连任。理事会成员如因工作调动和职务变动,原则上由会员单位指定新的人员接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秘书处设在广西县域经济网,具体负责开展理事会日常工作。 第五章 副理事长单位享有的服务回报 第十二条 副理事长单位享有如下服务回报: 1 、由“广西县域经济网”开设副理事长单位的独立频道,频道可链接“县域网络电视”播放形象专题片。频道由广西县域经济网提供技术维护,由副理事长单位自行上传和更新信息。 2 、由“广西县域经济网”协助策划摄制 15 分钟形象专题片,并在网站首页和频道“县域网络电视”上播放一年。 3 、在《广西县域经济发展报告》(或《广西县域经济年鉴》)“县域风采”上刊登彩色形象专版 2 页,并在合适栏目收入相关文章 1 篇。 4 、在《县域经济通讯》简报上推出专题特别报道 2 期。 5 、在广西县域经济网“县域经济专刊”推出 2 期专题报道,专题报道可在频道上长期保留。 6 、全年在“广西县域经济网”上发布副理事长单位的领导采访、综合资讯、招商信息、新闻动态等各类文章。 7 、利用“广西县域经济网”多年积累的新闻媒体合作优势,整合更多新闻媒体资源,协助开展各类公关宣传推广活动。 8 、优先、优惠享受“广西县域经济网”其他服务项目,享受在“广西县域经济网”上发布商业广告优惠价格。 9 、副理事长可参加理事会相应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六章 常务理事单位享有的服务回报 第十三条 常务理事单位享有如下服务回报: 1 、由“广西县域经济网”开设常务理事单位的独立频道,频道可链接“县域网络电视”播放形象专题片。频道由广西县域经济网提供技术维护,由常务理事单位自行上传和更新信息。 2 、在《广西县域经济发展报告》(或《广西县域经济年鉴》)“县域风采”上刊登彩色形象专版 2 页,并在合适栏目收入相关文章 1 篇。 3 、在《县域经济通讯》简报上推出专题特别报道 1 期。 4 、在广西县域经济网“县域经济专刊”推出 1 期专题报道,专题报道可在频道上长期保留。 5 、全年在“广西县域经济网”上发布常务理事单位的领导采访、综合资讯、招商信息、新闻动态等各类文章。 6 、利用“广西县域经济网”多年积累的新闻媒体合作优势,整合更多新闻媒体资源,协助开展各类公关宣传推广活动。 7 、优先、优惠享受“广西县域经济网”其他服务项目,享受在“广西县域经济网”上发布商业广告优惠价格。 8 、常务理事可参加理事会相应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七章 理事单位享有的服务回报 第十四条 理事单位享有如下服务回报: 1 、由“广西县域经济网”开设理事单位的独立频道(频道不设置播放影视专题片),频道由广西县域经济网提供技术维护,由理事单位自行上传和更新信息。或者,不开设频道,而选择在《广西县域经济发展报告》(或《广西县域经济年鉴》)“县域风采”上刊登彩色形象专版 2 页,并在合适栏目收入相关文章 1 篇。 2 、在《县域经济通讯》简报上推出专题特别报道 1 篇。 3 、全年在“广西县域经济网”上发布常务理事单位的领导采访、综合资讯、招商信息、新闻动态等各类文章。 4 、利用“广西县域经济网”多年积累的新闻媒体合作优势,整合更多新闻媒体资源,协助开展各类公关宣传推广活动。 5 、优先、优惠享受“广西县域经济网”其他服务项目,享受在“广西县域经济网”上发布商业广告优惠价格。 第八章 会员单位享受的服务回报 第十五条 会员单位享有如下服务回报: 1、在《县域经济通讯》简报上推出专题特别报道 1 篇。 2 、全年在“广西县域经济网”上发布会员单位的领导采访、综合资讯、招商信息、新闻动态等各类文章。 3 、利用“广西县域经济网”多年积累的新闻媒体合作优势,整合更多新闻媒体资源,协助开展各类公关宣传推广活动。 4 、优先、优惠享受“广西县域经济网”其他服务项目,享受在“广西县域经济网”上发布商业广告优惠价格。
第九章 各成员单位可享有的其它服务 第十六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包括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还可优先优惠享有以下有偿服务: (一)产业规划、项目包装、招商融资服务: 1 、由“广西县域经济网”组织专家对成员单位的产业发展进行考察调研,提供科学的发展规划。如符合条件,一些产业和产品可纳入“广西一县一优工程”,由广西县域经济网组织投入技术,多方融资,精心策划实施,打造品牌,做大市场。 2 、由“广西县域经济网”提供招商活动策划、招商项目包装、客商考察投资牵线搭桥等。 (二)专家咨询服务 1 、 由“广西县域经济网”组织专家提供的专业的咨询服务,包括: 决策咨询、企业诊断、各类项目规划评定等。 2 、成员单位可优先优惠参加网站组织举行的有关专业交流、研讨、论坛活动 。可优先优惠组织单位员工参加由协会和网站组织举办的电子商务、企业管理等各种专业培训讲座活动。 (三)公共关系服务 1 、 成员单位可利用广西县域经济网的“政府、媒体、专家、人才”资源优势,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由网站协助向有关党委政府部门、有关领导反映情况和问题。 2 、通过广西县域经济网的平台,加强成员单位之间、成员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结识更多的社会人士和商界精英,拓宽成员单位的业务发展空间。 3 、可以优先优惠条件冠名或者协办广西专家咨询服务协会或广西县域经济网策划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策划设计服务 成员单位可优先优惠获得广西县域经济网提供的新闻宣传策划、形象品牌策划、招商活动策划、节庆会议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产品包装、画册设计制作、电视专题片策划摄制等专业策划服务。 (五)网络技术服务 成员单位可优先优惠获得广西县域经济网提供的网络技术维护、软件开发、网络工程建设等专业服务。 第十章 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的责任义务 1 、 关心和支持理事会的发展,积极参加理事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对理事会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2 、负责向理事会和广西县域经济网提供相关资料,经常反映情况和交流信息, 支持和配合理事会和广西县域经济网作好各方面相关工作。 3 、按时交纳年度会费。 第十一章 参加理事会办法 第十八条 加入理事会的办法: 凡是符合广西县域经济网理事会入会条件的单位,承认本理事会章程,均可加入理事会。 1 、填写《 广西县域经济网合作发展理事会入会 回执》 按回执表中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清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有关材料报送“ 广西县域经济网 ”。 注:递交回执时,如是企事业单位,请附送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审批程序与时间 理事会在收到回执和相关材料后,根据理事会成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理事会自收到回执表和全部有效证明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3 、交纳会费 获得批准加入理事会的单位,在接到确认通知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县域经济网合作发展理事会交纳当年的会费。下个年度会费应在年度第一个月内交纳。 4 、颁发牌匾和证书 广西县域经济网合作发展理事会将统一制作并颁发《广西县域经济网合作发展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特制牌匾,并为指定成员颁发《副理事长 / 常务理事 / 理事证书/会员证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县域经济网合作发展理事会秘书处,未尽事宜由常务理事会议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 2008 年 10 月 1 日起实行。
责任编辑:hpy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