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1月25日 来源:广西政协报 作者:陆依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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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广西政协委员、自治区发改委研究所所长蒋升湧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科学发展观,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化,实现“繁荣的城镇+富裕的农村”,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目标。在自治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记者就如何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建设这一问题,采访了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发改委研究所所长蒋升湧。蒋升湧委员结合我区城镇化建设的现实指出,发展产业集群,是我区实现“繁荣的城镇+富裕的农村”这一目标行之有效的途径。

    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领域中由一群在地域上聚集、产业分工上关联并紧密合作的具有整体竞争优势的企业群体。蒋升湧委员认为,长期以来,广西的城镇化水平严重滞后于工业化水平。而且,与全国相比,广西城镇化推进的速度十分缓慢。广西工业化水平本来就较低,城镇化水平仍严重滞后于其工业化水平,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隔阂还没有被打破,“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密切相关的问题,在这里被严重割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城市化和农村工业化三者的分离,制约了我区经济的发展。而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要发展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建设。

    蒋升湧委员还从理论上分析了发展产业集群对繁荣我区城乡经济的重要意义。他提出,发展产业集群,有利于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个体分散经营方式,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而把企业集中起来进行规范化生产,有利于解决消防问题和对污水等“三废”进行集中统一的治理,节约治理环境的经济社会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采访中,蒋升湧委员谈到,一些地方并没有认真调研本地的区位、人才、产业配套等综合因素,一哄而起建设了不少所谓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占地不少,高新技术却很少。而发展产业集群有利于县域经济及城镇建设的优化升级,提高城镇的建设效率,避免城镇建设及县域经济产业之间并联度低,起不到产业集聚效应的弊端,有利于对县域经济及城镇建设的资源融合。

    发展产业集群是实现乡村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产业集群的发展打破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促进了城乡之间人口和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重组。它有利于加快农民身份的市民化,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和就业方式的非农化。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生产组织方式,产业及企业集群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此外,产业集群还可以产生明显的内外部规模效应。有利于大批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社会化发展,产生较强的内部规模效应,促进产业区域分工和新型产业基地的形成,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蒋升湧委员认为,目前,我区产业集群的发展,还存在产业及企业集群规模不大,实力不强,辐射面小,区域带动不够,对县域经济和城镇化的促进作用不大;集群内企业品牌及竞争力不强,自主开发能力较弱,缺乏高素质高水平有能力的管理和技术人才;集群内企业信用度不高,集群外部诚信环境欠佳;集群内的民营企业和外来企业少,不利于今后集群规模的发展壮大;政府对产业及企业集群的认识和支持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规划和管理等问题。

    为此,蒋升湧委员建议:应充分认识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在推进城镇化中的作用。要认识到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是推进城镇化的新趋势、新方式、新途径、新载体和加速器;探索编制以产业集群为重点的区域发展规划。将产业集群纳入到地区的总体空间布局规划之中,并将产业集群作为“十一五”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切实把城镇建设与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结合起来;注重培育本地企业家,强化中产业集群的地域根植性;注意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要与解决“三农问题”相衔接,并以此进行产业集群定位;转变政府职能,为培育产业集群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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