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4月22日 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李万佰

  
  “三农”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大问题。民俗旅游在解决山区半山区农村稳定、农业结构调整、农民致富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几年,北京市昌平区通过大力发展山区民俗旅游业,为解决“三农”问题探索出一条有效途径。
  民俗旅游脱贫穷
  北京市昌平区的民俗旅游业从1998年开始,经过多年努力,2003年全区民俗旅游单位数量和旅游收入均实现了快速增长,全区民俗村总数达到50个,安排转移劳动力2000多人,实现旅游收入4129.2万元,同比增长154%,户均收入由1998年的2000元增长到2.9万元。
  发展民俗旅游业给昌平山区的农民带来了显著变化。
  促使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转变。过去山区农民主要以种植业为主,现在旅游村的农民以旅游接待为主产业,并带动了农副产品附加值的大大提高,形成了一条良性循环的旅游产业链。
  扶贫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过去山区农产品卖不出去,政府只能从财政给予补贴进行收购。发展民俗旅游后,农民成了“三个主体”,即: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和市场主体。据统计,全区民俗村在发展民俗旅游业上投入资金3500万元,其中农户投入资金达2800万元,占总量的80%。
  从民俗村到文明村的转变。过去,山区农村由于贫困落后,村风不正,开展民俗旅游后,受到旅游特定环境和规范化标准的影响,村风民俗变得文明了。
  正视问题找症结
  和所有新生事物一样,民俗旅游业在发展中也存在着种种问题。
  民俗旅游缺乏必要的发展规划。现阶段,京郊昌平的民俗旅游仍处于自发发展的初级阶段,缺乏长期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应当明确民俗旅游在北京市旅游规划中的地位,明确各个民俗旅游点的市场定位,有计划地推出相应的旅游产品。
  缺乏旅游业发展的龙头性中介组织。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昌平民俗旅游的发展在中介组织建设这一环节上还较为薄弱。由于中介组织少,对昌平民俗旅游的市场定位、市场细分与宣传推广都显得力不从心。
  缺乏投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目前的民俗旅游大多以农民为投资主体,这样一来,一方面农民的投资能力有限、市场意识淡薄,造成了多数民俗旅游村项目单一、滞后,无法完全满足较高层次的游客要求;另一方面缺乏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主体,道路、卫生设施等环境设施落后,从而制约了整个民俗旅游村的可持续发展。此外,现阶段民俗旅游还存在功能单一、缺乏农家文化特色和独特的旅游产品的缺点。
  规范管理求发展
  从民俗旅游业发展进程来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致富型、休闲型和国际接轨型发展阶段。目前昌平区民俗旅游业发展仍处于致富型阶段,国际接轨型发展阶段才是民俗旅游业发展成熟阶段,同时也是民俗旅游业发展的方向。
  为提升民俗旅游业的发展模式,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使“三农”问题得到解决,我们还需要为其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民俗旅游与其他产业间要协调发展。对民俗旅游与其他产业的关系以及彼此之间的结构安排要在规划中具体体现出来。只有把民俗旅游放在第一、二、三产业这个大范畴中来整体考虑,才能真正做到各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发展民俗旅游离不开政府的扶持。政府部门要重点扶持山区公共设施建设,要结合乡村旅游发展现状与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山区道路交通建设,完善山区通讯设施,增容山区电力设备等。民俗旅游是一个综合性产业,它的组织形式与融资手段也应是综合性、多样化的。(作者为北京市昌平区旅游局局长)


    《人民论坛》 (2005年 第四期)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