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7月01日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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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监局局长 金坚强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我区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广西的重要途径。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保险业应主动融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积极探索如何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县域保险提出新的需求

  县域保险与县域经济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我区县域保险依托县域经济实现了较快发展,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又对县域保险提出了新的需求。

  首先,县域范围内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需要保险业的支持。我区现有县域工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技术较为落后,生产过程存在较多的风险隐患,而企业自身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又较差。通过发挥保险的“杠杆”作用,集合社会力量,能够有效地转嫁单个企业面临的巨额风险。城镇化建设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大量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也亟待运用保险手段来转移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农业产业化是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举措。农业产业化具有规模生产的特点,其经营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风险金额大、范围广,运用保险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有利于保障农业产业化进程顺利推进。

  其次,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形成了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长期滞后,在广大的农村,因灾返贫、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现象屡见不鲜。然而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多,总体收入低,地区差异大的现实,又决定了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这就迫切需要保险业发挥作用。

  二、加快发展县域保险,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五”以来,广西保险业自身实力不断增强,从而有效地服务于县域经济的发展,但与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对保险的要求还是不相适应,一是县域保险市场开发不充分,规模较小,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滞后于县域经济的发展;二是县域保险地区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发展差距较大;三是县域保险供给主体较少,目前有62个县区至今仍是产险或寿险独家经营,市场垄断程度较高,机构布局不能满足县域保险需求;四是县域保险产品有效供给不足,供给与需求之间差距较大。这些都使保险对“三农”的支持和保障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有鉴于此,极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树立保险意识,打牢做好县域保险的思想基础。一要解决保险行业的认识问题,坚定做好县域保险的信心和决心。要提高全行业对加快县域保险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县域保险既是县域经济的组成部分,也是支持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手段;加快县域保险的发展,是广西保险业解决结构性矛盾,寻求新的突破和发展,实现做大做强目标的重要途径。二要解决公众的保险意识问题。现阶段县域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度较低,保险意识淡薄,保险需求未得到有效的激发。必须建立起一套适应县域市场的保险宣传策略,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的保险消费行为,把县域保险的潜在需求逐步转化为现实的有效的保险需求。

  2.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和产品创新,不断拓宽县域保险的服务范围。保险公司是县域保险发展的主力军。加快县域保险发展,需要保险公司自身不断努力开拓和创新,在拓展市场领域、加大市场供给、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保障和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增加保险供给主体,逐步完善县域保险服务网络,建立多元化的县域保险销售渠道,使保险服务延伸到县城和广大农村地区。二是加快产品供给创新,把县域居民急需的养老、医疗保险以及农房、种养殖保险作为开发的重点,推出满足不同层次保障需求的、差异性的保险产品,引导和推动县域保险需求的增加。三是创造良好的内部发展环境,不断增强县域保险发展的动力。各保险机构应从长远利益和社会效益出发,制定相应的倾斜政策支持和引导县域保险,建设一支与县域保险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为县域保险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3.监管配合,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监管的科学规划和公正监管是县域保险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这就要求有关监管部门做到,一是深入调研,探索县域保险市场发展规律,制定好县域保险发展规划。二是政策引导,发挥监管政策的导向和推动作用。三是加强对基层保险机构的监管,避免出现基层保险市场监管的真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县域保险市场竞争环境。(作者系广西保监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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