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7月31日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作者: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黄东山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许多方面。建设和谐农村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笔者认为,建设和谐农村要从以下方面切入。

  一、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为构建和谐农村提供思想保证。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要抓好农村党员的思想建设,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认真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抓好班子建设,为构建和谐农村提供组织保证。

  要严格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那些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正廉洁、年富力强、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选进领导班子;要推行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或任期目标责任制;积极推进村干部交叉任职;要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引入竞争机制,破除封闭式、神秘化的选拔干部陈规,做到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干部,不拘一格选人才,把农村基层组织干部配置好。

  三、做好党员教育和新党员的培养吸收工作,为构建和谐农村提供生力军。

  要认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农村青年入党工作。要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对外出打工的青年党员,要采取回归管理、跟踪管理、双向结合管理等办法,通过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使之能参加组织活动,接受党的教育监督,更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不断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为构建和谐农村奠定物质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经济的发展。因此,要把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因地制宜找准发展路子,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瞄准市场,立足资源优势,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构建和谐农村提供动力支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规模宏大的工程,需要人们的广泛参与。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在对待农村基层干部上,要在政治上给予关心,在生活上给予帮助,落实好村干部的报酬,积极推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安全保险制度,解决农村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作者单位: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党校)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