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07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曾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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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国家出台了许多农业政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政策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悖论现象,致使我们制定政策的初衷与政策发展方向(结果)不相一致,效果大打折扣。其中,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忽略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陷削弱了政策的正面效应。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严重障碍。

  一、“三农”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悖论现象

  1、农民负担越减越重的悖论

  从1990年2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起,中央陆续出台近20个相关政策来制止农民负担的增长,农民不同程度上也得到了一些实惠,然而,农民的负担并没有减轻,变换花样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层出不穷。据贺雪峰、王习明关于“农民负担的现状与症结――湖北J市调查”反映,农民负担由三方面构成,头税即指国家税收,二税指合同负担内的三提五统经费,三税是合同外的各种集资罚款。用农民的顺口溜来说就是,“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2、农民个人投入教育越多,贫穷越快的悖论

  对于相对贫穷的农民来说,为了孩子的前途,家庭的可持续发展,咬牙勒紧裤腰带供孩子上学,有的家庭把多年的收入全部投入也不一定满足孩子上学的费用,教育返贫或孩子辍学成为农村较为普遍的现象。这就陷入一种悖论,不上学等着穷,上了学立刻穷,而且这种趋势一直在延续,不仅折磨着农村,也折磨着农村教育,折磨着农村家庭,教育成了农村经济发展一条越挣越紧的铁链。

  3、农村劳动力转移越多,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慢的悖论

  我国农村有大量劳动力需要转移。国家设想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但现实是更多的人想逃离生存环境差、收益率低的农村,大多数18-35岁相对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劳力都陆续转移出来,向收益比较高的城市流动,留在农村的多半是老弱病残,农村劳动力素质明显下降,有的村子甚至找一个看懂农药化肥说明书的人都很困难,直接影响农村的竞争力。劳动力的过速外流,已造成农村社会的凋敝。

  4、农村劳动力转移与社会保障的悖论

  农村劳动力转移初衷是转移农民到城市就业,增加收入,有了就业就有了社会保障。然而,供求关系决定,中国的劳动力市场是一个绝对的“买方市场”,农民工技能低,受歧视,收入少,而如果要求保障、待遇很可能就失去了这个就业机会,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是无力抗衡的。对此,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经济的增长,也不敢轻易提高本地劳动力价格。因为,从资本特性来说,哪里成本低资本就向哪里流动,地方政府也无能为力。随之而来的是,企业压低甚至克扣农民工工资,加班加点,安全保护投入不足,工作环境恶劣,生产事故频繁发生。没有得到社会保障的农民工,一旦生病、致残,还得返回农村休养,把沉重的负担带回农村。

  5、农业增产农民不增收的悖论

  农民是粮食的主要生产者和供应者,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力量,国家用各种办法扶持农业,保护农民的利益,号召农民多打粮,增加农民收入。但现实情况往往是农业丰收了,农民的总收益还不如收成不好的时候,农业增产了,农民并没增收。为了避免谷贱伤农,国家出台了粮食收购保护价格,保护价高于市场价时农民会多种粮,而粮食越多,市场价就越低,这时又面临一种新的悖论:如不保护或保护价不到位,农民不愿多种粮,而政府保护价过高,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粮食价格的扭曲,诱使农民盲目生产,增加地方财政负担。

  中央惠农政策在实践中发生这些悖论现象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它使党的政策威力大打折扣,应有的效果没有很好显现出来,“三农”各种困难和矛盾仍相互交织在一起,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不仅会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会影响社会稳定,动摇经济发展的根基。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陷是导致农村政策悖论发生的根本原因

  农业政策在执行中发生悖论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根本原因是国家每一项改革政策的单项推进,都未从根本上触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公共产品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一系列农村政策的实施,都依赖于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公共产品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已构成了私人产品生产成本的一部分,他的供给水平及获得的难易程度决定着私人生产成本的高低,是影响农民增收减负,提高生活质量的关键。当农村缺少公共产品供给时,恶化了农村的发展环境,就会增加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影响私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降低农村的收益水平。当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存在缺陷时,农民负担加重就有了制度上的可能,如教育、卫生等本应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却由农民自筹解决,而且各种摊派不断,众多农业人口沦为贫困群体。当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存在巨大差异时,就加剧了农村资本、人才的外流,形成农村经济活动的高成本运行,农业竞争力下降,农村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能力,走入恶性循环。这种状况的出现,与我国现有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缺陷有很大关系。

  农民负担越减越重,表面上看,是地方官员好大喜功,机构臃肿的表现。实际上,是制度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软性约束,农民分担的供给成本增长过快。目前,地方财政普遍入不敷出。当制度内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时,地方政府就从农民身上想办法,因此,农民分担的制度外公共产品供给成本的快速增长才是造成农民负担的主要原因。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路选择

  1、农村公共产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

  由于三农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悖论现象,使国家惠农政策没有完全达到预期效果,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应调整方向,把突破口选在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上。它是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改变农村生存环境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三农政策贯彻落实的前提,为农民提高素质、增加收入创造必备条件。

  2、建立城乡统一的纯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现在国家GDP已经达到了13.6万亿人民币,国家财政收入也有2.6万亿人民币,基本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条件,投资重点应放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但还要看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全国的公共产品供给从整体水平来说,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也不能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加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不能靠压缩城市公共品的供给来满足,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立城乡统一的纯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国民待遇。

  3、各地区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具有差异性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区域差异很大的国家,国情决定,我国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建立不应是一元模式,而是多元模式,建立符合国情的公共产品新体制。对纯公共产品供给,如行政管理、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社会救济等应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一元供给模式,由中央政府提供;准公共产品部分,如农村医疗、自来水供应、职业教育等,应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渠道多元供给模式,由中央、地方、社会、私人多方面提供,优先支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在市场机制介入的情况下,各地区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可以有差异。

  4、农村公共产品体系的建立要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好基础

  在农村公共产品体系建设中,要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来制定规划,按轻重缓急,从教育、卫生、环境等纯公共产品和部分高额准公共产品着手由国家先行投入,注重造血功能的建设,培养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农村生态、生产环境,为私人投资建立平台,实现农村与城市之间劳动力、资本、科技等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系吉林农业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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