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15日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梁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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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北京6月14日讯 为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5至10年内分期分批过渡到现代金融企业的目标,银监会日前出台《关于优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人力资源结构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通过创新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用3—5年时间,使员工总量与业务发展基本适应,基本解决员工年龄老化问题,总体文化程度得到持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高、中、低比例基本匹配,员工的分布趋于合理。到2016年,形成与现代金融业发展要求相协调的员工总量、年龄梯次和文化、专业、分布结构,建成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和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指导意见要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以省为单位通盘规划定岗定员、竞争上岗、用工方式、分流退出、薪酬分配、劳动保险等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县(市)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具体落实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的各项措施,全面配套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为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创造条件。(记者 梁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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