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28日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刘纯银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土地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本应是人民的财富之母。随着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本来稀缺的土地资源会变得更加稀缺,土地价格也随之增长。尽管国家加大了土地管理的执法力度,掌握土地审批大权的某些官员,可能会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办法来规避风险,进而以更为隐蔽的方式来谋取私利。当前造成大量违法用地的现象有几个特点:一是绝大多数是政府行为,即由政府或者相关政府部门直接介入征地活动;二是圈占农地的目的是为了搞开发区、人为地加速城市化的进程;三是为了降低征地成本,征地补偿的标准很低;四是征地行为均具有强制性;五是很多征地活动不合法;六是征地面积面广量大,涉及农民很多。而这些违法用地的一个共同借口就是发展地方经济。

  近年来我国有关贪官的报道,很多贪官与土地腐败有关,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这也是遏制土地不断减少的有效措施。为此,各地要切实增强资源忧患意识、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抵御和纠正不法用地的行为。

  当前各地在保护土地资源时一定要全面落实“五不准制度”,即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决不能逾越;必须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按规划用地,坚持依法按程序报批建设用地;必须严把征地和土地转用审批关,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必须完善土地法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必须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坚持按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并不断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同时,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控制耕地逐渐减少;要依据《土地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逐步提高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当前,全市各地一定要全面落实“五不准制度”,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决不能逾越;必须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按规划用地,坚持依法按程序报批建设用地;必须严把征地和土地转用审批关,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必须完善土地法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必须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坚持按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并不断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