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29日 来源:金陵瞭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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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应遵循怎样的思路和路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在理论探讨中,我国学界形成了三种互相争锋的理论派别——即林毅夫的“乡村建设派”、温铁军的“市场派”和贺雪峰的“福利派”。这三种理论观点都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和路径都做了解析,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深化我们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

乡村建设派——

通过拉动内需建设新农村

政府派观点由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提出。早在五年之前,林毅夫就提出了“新农村的概念”,他关于农村问题的研究,不仅培养了“海归派”学者关注中国农村的风气,也为他在国际经济学界赢得了声誉。

他认为,应通过各级政府出面,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启动农村市场,刺激农村消费,拉动农民需求,激发农村市场的活力,从而促进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通货紧缩,而背后的原因是产能过剩,国家发改委的资料显示到了2005年底我国钢铁、电解铝、汽车等11个行业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林毅夫指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是找到一个足够大的存量需求,将之释放,把存量生产能力消化掉。而目前,我国最大的存量需求在农村,农村居住了我国58%的人口。但农村消费受到两个因素的限制:其一,收入水平低。其二,现代产品消费需要有电、水、道路等,但这些基础设施在农村严重不足。比如现在95%以上的农村都有电,但电价比城市高很多。1999年对农村消费的研究表明,降低电价对农民消费的刺激作用很大。电价每下降1毛钱,对彩色电视机的需求等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人增加370块钱;对电冰箱的需求相当于每人收入提高670块钱;对农村的洗衣机需求相当于每人收入增加909块钱。所以,如果改善了农村的基础设施,农村的巨大消费市场潜力就有可能释放出来。

那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从哪里来呢?林毅夫认为,资金主要应该由政府和社会承担。但是,2005年中央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293亿人民币,今年对三农的投入增长了442亿,这442亿不可能全部用在农村基础设施上,即使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虽然以后逐年增加,和2700亿的需要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因此,他认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主要靠政府投入的同时,可以在政府推动下,动员社会资金,包括向银行贷款,建了项目以后再还款。如广州从化市从1999年开始推行“村村通水泥路、通电、通电话、通自来水、通广播电视”的五通工程。对于资金投入大的村村通水泥路,该市采用了“省里出一点,广州市出一点,从化市出一点,镇里出一点,村里出一点,受益的机动车出一点,受益企业出一点,外出打工人员出一点,村民捐一点,百村共富扶贫资金出一点”的“十个一点”的办法。建的路由于农民捐了一点钱,参与决策、监督的积极性高,结果没有一条是豆腐渣工程。这个做法非常好,新农村建设应该像这样不断创新。

在大力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增加农民收入?林毅夫提出,最关键的是要把农民从第一产业转移到城市的第二、三产业。农民收入增长主要靠农村劳动力,打通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外转移的渠道,非常重要。另一方面,让工业和城市非农产业向农村渗透,在农村寻求和建立产业支撑,也是一个重要途径。林毅夫比较推崇“龙头企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认为这是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要推动农业产业化成功,应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载体,动员各方面的资源,发挥各个地区的比较优势,依靠科技形成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只有产品进入市场才能形成价值。龙头企业正是解决小农户进入大市场的一个关键,而农产品只有大规模地进入市场才能获得较高的回报率,也才能够有效地增加农民的收入。目前,推行农业产业化主要面临资金短缺的困难,解决这个问题,可以由龙头企业出资成立担保公司,再由担保公司为农民向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由于龙头企业对其所属农户的信息有充分的了解,而且掌握了农户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因此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另一方面,《担保法》规定,担保公司担保的资金最高可以达到其自有资金的10倍,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地动员资金。这个方案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目前正在全国进行试点。可以说这个模式,对于推动农业产业化可以起到“一举多得”的作用。

市场派——

让农民成为主体建设新农村

温铁军,作为著名“三农”问题专家,从事了20多年的农村调查研究,曾获得CCTV2003年度中国经济人物,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理事长兼院长,并担任“中国环境大使”,作为一个用“脚”做学问的学者,温铁军三年前就在河北农村建起了晏阳初乡村试验学院。

温铁军并不赞成由政府作为新农村的主导,他认为,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才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标志。新农村建设要特别强调尊重农民意愿,政府不能越俎代庖,应该充分体现农民意愿而不是政府意愿。政府要“多予少取放活”,尤其是“多予”,以逐步提高农民的“国民待遇”。

然而,怎样才能让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首先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温铁军认为,各级党委、政府应该按照中央的精神,转变观念,放弃单纯追求GDP,放弃以招商引资论英雄。因为“‘大包干’以后,我国农民基本上处于高度分散、无组织状态,要帮助农民,就要帮在根本上,那就是帮助农民组织起来。高度分散的农民不可能和外部成规模的主体之间通过谈判形成正常的契约关系。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加强农民的合作能力,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才能够让农村尽快富裕起来。”

温铁军经过研究,指出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一是经济组织建设。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要有效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事业中来,必须要有自己的经济组织,而且要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不断加强农民的合作能力和组织建设,在这种组织载体下,才能对接上国家的资金和投入,对接上国家的政策投入,才能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

二是社会文化组织建设。目前农村中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出去了,家里只剩下老人、妇女、孩子,有时家庭内部出现矛盾很难协调,再加上长期以来农村基层的文化生活比较匮乏,导致社会风气越来越复杂。只有帮助农民在农村中形成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比如成立老年协会、妇女协会,适当地引入外来志愿者向他们提供卫生知识、文艺知识等,很多矛盾才能顺利化解。

农民福利派——

以推行低消费、高福利的生活方式建设新农村

2004年底,贺雪峰率领一批学者在华中科技大学成立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组成了一个乡村研究团队,在武汉这个比较适宜研究农村问题的地方开始了研究。目前,中心编辑有《三农中国》季刊、学术年刊《乡村中国评论》,中心网站“三农中国网”已经成为国内最好的农村研究网站之一。

贺雪峰认为,仅仅依靠城市化和市场化都不能在短期内解决中国农民问题,新农村建设应该跳出农民增收的思维框架,将思路从农民增收转移到农民福利上来。具体地说,就是要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公共物品,提高公共品供给水平,减少农民的生产生活支出,降低农业风险,缓解农民支出的压力;通过农村文化建设,为农民提供非物质方面的福利,创造农民公共的生活以及他们生活的价值。

长期以来,农民增收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但农民支出的压力却在快速增长。一方面,消费文化刺激着农民的消费欲望,引起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以教育、医疗为大宗的现代服务,构成了农民巨大的支出压力。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会慢于经济发展速度,短时间内生活水平难以显著提升。在农民增收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刺激农民消费,则可能加剧农民对经济贫困的感受。如果试图通过为农民提供更多消费刺激,来拉动中国经济的内需,对于农村来讲,可能类同饮鸩止渴。

此外,农民的支出压力还面临着公共物品不足的压力。以取消农业税后的情况为例,取消农业税,农民获得了较大实惠,但同时,在一些农村随着乡村组织的退出,农民必须个人面对生产生活中的公共事务,比如需要自己打井来灌溉水稻作物。其后果就是农民虽然减少了每亩几十元的税费上缴任务,却增加了每亩数百元的灌溉成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越来越趋于分散化,就难以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乡村组织以及自外而内的财政支持,就成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可缺少的条件。必要的公共物品是农民低成本进行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基础,换句话说,必要的公共物品可以降低农民生产生活的成本,从而提高农民的福利。因此,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找到有效供给公共品的办法,来为农民提供廉价公共品,减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支出。

增加农民福利的关键在什么地方?贺雪峰指出,一个人对经济贫困的感受,并不只是其收入状况,而是其收入相对于支出的相对值。高于支出的收入就感觉富裕,而低于支出的收入就显得贫困。而且站在农民的角度来看,构成农民福利和满意度的,绝不只是收入的增加,而是与他们主体感受有关的各个方面。比如政治社会地位的感受、人际关系的改善、文化生活及其对生活价值的体认,等等。农民的福利不仅是要将闲暇消磨掉,而且要让闲暇消磨得有质量,有自我满足的感觉,有审美的情趣,有文化上的享受,有人生价值的实现。在当前农民普遍处于“小康不足,温饱有余,闲暇时间很多,劳动强度不高”的情况下,从社会交往及文化建设方面增加农民的福利,既有可能,又有必要。

如何发展农民福利?贺雪峰提出建设一种“低消费、高福利”的生活方式。“低消费”就是讲求节俭,过俭朴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尤其反对以金钱来衡量人生价值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高福利”是一种让人们感到对生活满意,有意义,有体面和尊严的生活方式。“低消费、高福利”的典型,就是扩大村庄内的公共交往,引导、促成和支持农民更加多样且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社会性活动开展越来越难。乡村组织在一定外部资金的支持下(比如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可以促成丰富的农民社会性活动。可以组织老年人协会,使农村老年人不仅老有所乐,而且老有所为;组织妇女秧歌队、腰鼓队以及定期开展全民性的文体活动,支持地方文艺特别是地方戏曲的发展。这些方面的活动,农民自己有需求,愿意组织起来,乡村组织以及其他方面的人在一边呐喊、支持,并提供一些组织手段和经济支持,就容易收到实效。这些活动丰富了农民的业余时间和精神生活,提高了农民对生活的满意度,并因此提高了农民的福利水平。

如何解决乡村组织发展农民福利的活动经费?贺雪峰指出,在农民越来越分散化的情况下,乡村组织必须有能力承担起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责任。乡村组织体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强化其服务农民的意识,而不是削弱乡村组织服务农民的能力。乡村组织也可以看作公共物品,这种公共物品需要有财政作为支撑。如果减轻农民负担从而减少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这些减少的部分就主要应由上级政府来承担,而不应主要由乡村两级来承担。尤其是在农业型地区,因为缺少工商业收入,乡村两级没有消化这些减少的财政收入的能力。(作者单位:南京日报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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