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7月10日 来源:广西农业信息网 作者:蒙登雄 周国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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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7月6日至7日,全区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培训班在宁明县举办。14个市农经科(站)、部分县和2006年列入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试点的8个县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同志,宁明县各乡镇分管农业乡镇长及经管站的同志共90多人参加了培训班。自治区农业厅韦吉田副厅长到培训班作报告,崇左市人民政府雷庆多副市长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宁明县委韦家杰书记、崇左市农业局邱志鸿局长、自治区农业厅法规处江覃德处长、国际合作处黄文星处长等领导出席培训班开班典礼。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法制办、南宁仲裁委等司法、法律专家到会授课。

    韦吉田副厅长在培训班上总结了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今后工作的目标和方向。韦副厅长要求:一要充分认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重要性。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期长达30年、50年、70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流转等管理显得极为重要,必须把合同签订和经营权证书确认发放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农村长期稳定。二要依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必须认真解决几个问题:(1)正确处理部分农民要求重新承包农村集体土地问题;(2)坚决纠正随意调整农户承包地的违法违规行为;(3)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完善和经营权证书的核、补、换发和管理工作。三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四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监督管理长效机制:(1)要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机构及其职责;(2)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调处机制。除已列入试点的8个县外,其他各县也要抓紧建立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韦副厅长最后强调: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特别是自治区、市级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将培训经费列入预算,提高土地承包管理队伍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队伍,提高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能力,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矛盾和纠纷,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为提高学员的感性认识和纠纷调解仲裁实践操作能力,培训班还举行了纠纷案件审理现场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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